舞蹈编导在舞剧创作中的主观意识与自我表达
摘要
在舞剧创作过程中,舞蹈编导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其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除了担任编舞任务外,还有其他多重身份。如舞美与音乐配合等。因此,在创作过程中,编导要在不同层面、结构渗透自身主观意识,并将独特风格与舞蹈动作相结合,使观众透过肢体“语言”感受到舞剧作品张力。舞剧创作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主观意识通过外在形式表达出来的过程。因此,舞蹈编导应重视主观意识培养与完善自我表达形式,只有不断深化表演、艺术发展,才能确保舞剧创作最终呈现效果。
关键词
舞蹈编导;舞剧创作;主观意识;自我表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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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F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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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I: http://dx.doi.org/10.12345/whyscx.v8i4.30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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